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 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三.擅自执业时间在3个月以上 四、以行医为名骗取病人钱物,五 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按前两款处理,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者,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 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以营利为目的。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 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十八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病人精神造成伤害的,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进行处理、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物价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分别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六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除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外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怔,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发布不真实 不健康的医疗广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 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追究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有关规定,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阻碍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六十六条 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有关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 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 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 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六十九条、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交同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