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三.擅自执业时间在3个月以上、四。以行医为名骗取病人钱物 五、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按前两款处理。第五十四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者,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出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以营利为目的,转让或者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转让或者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伪造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没收非法所得 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十七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任用两名以上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并可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出具虚假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的、二,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给病人精神造成伤害的。三.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有关机关进行处理.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物价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分别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六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外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怔。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发布不真实,不健康的医疗广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 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追究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的有关规定、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六十五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阻碍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六十六条。医疗机构监督执法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主管机关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务院.行政复议条例,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十九条,没收的财物和罚款全部上交同级财政.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