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执业.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执业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卫生部颁发的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建立健全医疗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 预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 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做到一证一点 定点亮证行医.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核准登记科目之外的诊疗活动,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本人姓名 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抢救,不得拖延.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在不影响病人安危的情况下及时转诊,第三十三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等文件.未经医师 士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亡报告书,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主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传染病.职业病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药品等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医疗机构必须使用有本医疗机构标识的病历 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 不得将其出卖或出借。不得使用其他医疗机构的票据.病历、处方 检查报告单,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不得滥用麻醉药品、剧毒药品、精神药品.严禁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淘汰药品和其他违禁药品,未经批准,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配制制剂 第三十八条,个人。合伙举办的医疗机构附设药柜、药房的。应按审批登记的机关核准的范围,品种和数量配备.所配药品只能用于就诊病人配方 不得以其他形式对外销售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应按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建立病历制度.医疗机构应依出,转院病人的要求 提供病历摘要。第四十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依法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离开其执业登记地址增设门诊部 诊所等医疗网点.应按本条例规定办理设置申请。执业登记 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刊登,播发.张贴医疗广告 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广告内容.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技术职称,诊疗时间。科目以及诊疗方法 通信方式.严禁出现淫秽、迷信、贬低他人以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