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第八条,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同级发展和改革、财政.工商、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 税务.建设,交通,统计。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其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自治的内容,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应当有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第九条 国家机关,部队 社会团体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落实计划生育机构或者专职。兼职人员,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经常性服务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充分发挥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工会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 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十条.计划生育、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管理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计划生育、公安 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 教育。人事。统计,卫生等行政部门应当互相提供有关人口数据.实行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