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四川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规范 第4部分:导航电子地图数据 DB51/T 2694-2020
  • 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审计监督 DB51/T 2719-2020
  • 内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2023年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老龄友好康养社区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28-2020
  • 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2017年
  • 攀枝花市康养旅居地康养民宿建设、服务与管理规范 DB5104/T 30-2020
  • 成都市农贸市场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 成都市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4部分:电力 DB5101/T 79.4-2020
  • 成都市综合运动场、综合健身馆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 成都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技术导则 2020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以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本省行政区域的公民,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是每个公民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的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避孕 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辅以必要的行政、经济措施,引导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工作 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发展经济,帮助公民勤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建立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开展生产,生活,生育服务。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实施本条例 将人口计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省。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在经费上予以激励的机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在经费上予以重点扶持,鼓励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奖励专项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第七条,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本条例贯彻实施不力的地区或者单位,由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进,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