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信访秩序,第三十条 信访工作机构,信访工作人员与信访人应当共同维护信访秩序.必要时.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协助维护信访秩序 第三十一条 信访人不得有下列妨碍信访秩序和影响他人信访权利的行为 一,占据接待场所,将老人.病人,残疾人和婴幼儿弃置于接待场所,经受理完毕,在公布的接待时间之外仍滞留于接待场所、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煽动信访人闹事 胁迫他人参加信访或者阻止他人退出群体性信访.为牟取不正当利益,鼓动他人信访,三。威胁、诽谤、辱骂.殴打信访工作人员、故意损坏接待场所的公共设施 公共财物 四,扬言放火。爆炸,投毒 凶杀或者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危害公共安全。他人人身安全 投寄不明物质、制造恐怖气氛,五。其他妨碍信访秩序和影响他人信访权利的行为。禁止以信访为名 从事下列妨碍工作秩序,社会秩序的活动.一,向境内外媒体或者各类组织发布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信息。二。拦截公务用车,堵塞交通,妨碍交通管理秩序。三.以进入住宅或者其他方式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生活、四,封堵,冲击国家机关或者重要会场。干扰工作秩序.五,其他妨碍工作秩序,社会秩序的活动、第三十二条,精神病患者的信访事项 由其监护人代为反映 信访工作机构对来访的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患者,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所在地区负责将其带回。第三十三条 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需要信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反映 信访工作机构对来访的传染病患者 疑似传染病患者 应当通知市和区,县卫生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在接待场所受到信访人殴打,伤害的、可以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并要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信访工作人员对信访人在接待场所自杀。自残的。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公安部门或者卫生部门.医疗机构采取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