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促进源头减量.第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生产生活安全等要求,建立涵盖生产 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生产废弃物产生量少,可循环利用的产品。第十八条 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产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 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相适应。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第十九条.市市场监管。邮政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快递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 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使用的环保包装,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 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第二十条,市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积极推行净菜上市、新建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的,应当按照标准同步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已建成的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湿垃圾产生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应当按照标准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鼓励产生湿垃圾的其他单位配置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市绿化市容部门应当会同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组织编制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置标准。第二十一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 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鼓励企业 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第二十二条.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通过线上 线下交易等方式 促进闲置物品再使用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本条第二款.第三款所指的一次性物品、应当有利于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