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上海市数据中心能源消耗限额 DB31/ 652-2020
  • 上海市再生骨料混凝土应用技术标准 DG/TJ 08-2018-2020
  • 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2023年修正
  • 上海市非居住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DB31/T 1210-2020
  • 上海市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技术要求及运行管理 DB31/T 213-2020
  • 上海市铝合金格构结构技术标准 DG/TJ 08-95-2020
  • 上海市夹层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721-2020
  • 上海市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674-2020
  •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停车规则 2005年
  • 上海市船舶修正总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731-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基本原则.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 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管理部门,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市和区,县。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土地 财政 公安。工商。监察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 乡,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征收主体与征收部门。区。县 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事务所,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事务所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事务所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工作人员培训与上岗、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 业务知识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第七条举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和区 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市和区,县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