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三章 司法鉴定人,第二十一条,个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可以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一 有与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相关行业对执业资格有特别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一。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三,曾被吊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五、未参加岗位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六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个人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和审核登记程序以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使用和延续 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业务范围和其他登记事项。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司法鉴定人有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撤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注销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一.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执业的,二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司法鉴定人登记被依法撤销的.四。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终止后六个月内未依法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的、五、司法鉴定人不能保持执业条件的。六,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被依法吊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八。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五条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并且只能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执业,第二十六条,司法鉴定人享有下列权利。一.查阅,调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案件资料 询问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要求委托人提供和补充所需要的鉴定材料.三。拒绝接受不合法的鉴定要求。四。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参与委托人依法组织的勘查和模拟实验.五、表达和保留不同的鉴定意见.六,拒绝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七,获得合法报酬.八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七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的指派,依照法定或者约定时限完成鉴定工作。出具鉴定意见.并对鉴定意见负责。二,依法回避、三,妥善保管鉴定材料和有关资料。四、保守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五.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六 依照规定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七、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