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烟台市海岸线修复技术指南 DB3706/T 64-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DB37/T 4222.3-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2部分:户籍人口信息 DB37/T 4221.2-2020
  • 山东省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管理物联网规范 DB37/T 4239-2020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 DB37/T 4242-2020
  • 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
  • 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考核办法 2018年
  • 山东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DB37/T 4213-2020
  • 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指南 DB3702/T 0001-2020
  • 山东省区域浅层地热能调查评价规范 DB37/T 4308-2021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一 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 人民政府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时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本人一次性退休补贴.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对农村年满六十周岁,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由县 市,区 人民政府参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 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 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 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四 对独生子女残疾,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其他符合特别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特别扶助。五、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并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 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第二十七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停止凭证享受的各种优待。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政策,鼓励组织和个人多方筹集资金.兴办不同形式的老年福利机构,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有关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的扶持和救助。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