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滨州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规定 2008年
  • 德州市城乡供水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装配式住宅建筑全装修技术要求(试行)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济宁市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DB3708/T 3-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3部分:流动人口信息 DB37/T 4221.3-2020
  • 山东省黄泛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与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B37/T 4228-2020
  • 山东省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DB37/T 4213-2020
  • 山东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14-S1-2000
  • 山东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生产记录通用管理规范 DB37/T 4211-2020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企业违反本规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五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规定将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二、未按规定将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三。未按规定将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四。弄虚作假或者隐匿、销毁企业工资支付表和其他应当保存的工资支付资料的。第四十六条、企业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以及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违反本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第四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四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