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规范 DB37/T 4257-2020
  • 山东省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定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4-2020
  • 烟台市裸露山体喷播技术规范 DB3706/T 71-2020
  • 山东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37/T 4196-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服务接口规范 DB37/T 4225-2020
  • 山东省矿山在用局部通风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2-2020
  • 青岛市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指南 DB3702/T 0001-2020
  • 山东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B37/T 4189-2020
  • 山东省煤矿在用无轨胶轮车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5-202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第五章 集资 合作建房,第三十六条,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 利用本单位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严格限定在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集资。合作建房有剩余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公开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 第三十七条,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 交易条件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鼓励将集资.合作建房的土地置换到住宅小区内进行集中建设、第三十八条。收取的集资 合作建房款项、应当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当地财政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的监督。集资 合作建房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三十九条、已享受房改政策购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得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已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或者购买 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张东伟律师编辑,严禁任何单位假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配或者进行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状况,居民收入、住房价格等情况、确定是否发展集资,合作建房以及建设规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