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渡船和渡工 第十五条、渡船须经港航监理或船舶检验机构登记,检验、核定航区.乘客定员和装载量,核发,渡船登记证书,和,渡船检验证书,渡船更新改造后,必须重新申请丈量,核定和勘划载重线,第十六条.渡船应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和工属具应齐全完好.进行夜间航行的。必须设置灯光信号 禁止腐损、破漏和检验不合格的渡船投入渡运,第十七条。渡工应选择责任心强,驾船技术熟练,体力胜任并持有,渡工证书,的人担任 不符合条件的渡工,应通过技术培训.经港航监督机构考核合格并发给.渡工证书,后 方能担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