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对县,市、区 社区矫正工作给予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社区矫正经费,第三十三条、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提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的场所,为社区矫正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规范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发挥其整合社区矫正资源 协调调度监督管理 落实教育帮扶措施的作用、第三十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关系调适和社会功能修复等专业服务、第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阻止社区服刑人员出境.依法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行政部门查找脱离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追捕被决定收监执行的在逃社区服刑人员,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将被决定收监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羁押并投监执行.第三十七条。民政部门应当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范围,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协助,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第三十八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指导,提供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和扶持社区服刑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化管理.第四十条.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向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情况 一.被治安管理处罚的、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三,被作出审查起诉决定的.四。被作出刑事生效判决的.第四十一条、鼓励依法对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捐赠。单位和个人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和社区服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