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罚,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一.违反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二 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造成交通阻塞的,三、遇有交通阻塞争道抢行的,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并收缴机动车辆号牌。行驶证.第五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可以并处吊扣四个月以下驾驶证.一。拖拉机改装,组装或者加大速比的,二.未领取教练证从事教练的或者教练员不按照规定教练的 三,不按照规定试刹车的、四,驾驶车辆时戴耳机收听录音,广播或者收看电视的 五,农用运输车超时速行驶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 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五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乘车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五元罚款或者警告,第六十条。未经批准停用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停车场.库。用途的,责令限期恢复,可以从停用或者改变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罚款五元、第六十一条、营运车辆载客超过核载人数百分之十五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及时驳载或者承担驳载费用、并吊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机动车擅自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 可以没收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清除 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第六十二条,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损坏道路及其设施的,由交通或者建设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索赔和处罚.影响车辆通行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强制拆除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暂扣驾驶证。行驶证的、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公安机关执行罚没处罚时.应当按照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罚没票据 罚没收入上缴同级财政。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执法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个人或者单位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 监察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对违法。违纪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