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一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垃圾 污水。粪便、乱弃动物尸体。四、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五,乱丢废电池 荧光灯管 电子显示屏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设施和临时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施工期间应当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污水污染周围环境。驶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当保持整洁,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废弃物料,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第二十三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对废旧物品采取围挡 遮盖等措施。防止污水,废油或者废弃物污染周围环境。第二十四条、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油、废液等污染周围环境。车辆清洗站点的污水应当集中排放沉淀池 沉淀后的污水应当除油、污泥应当落实消纳场所,妥善处理,不得乱堆乱放、第二十五条。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应当定时清扫。保洁 城市绿化管理养护单位应当保持绿地整洁.维修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清疏排水管道。栽培.修剪草坪,树木、花卉.打捞河道漂浮物。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堆乱放,清运垃圾.粪便。接收船舶垃圾.粪便、以及进行水上航行和码头。船舶装卸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设区的市市区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 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居民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第二十七条.城市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或者贮 化,粪池,未接入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的收集 运输,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负有清掏粪便责任的单位应当及时清掏 对清掏的粪便应当密闭运输,并倾倒在指定的消纳场所.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及时清除,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者承担,第二十八条,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 运输。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因建设施工。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 不得倒入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站、居民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垃圾。应当堆放在指定的地点.第三十条、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场所自行清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卫作业企业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抛撒滴漏 不得车轮带泥行驶,第三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 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城市.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分类投放设施。第三十二条。市容环卫作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自行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应当向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申报处置方案,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第三十三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加强监管、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