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市区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 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以下简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建制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以及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市容环卫管理的相关工作,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环卫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市容环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市容环卫行业市场化进程,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市容环卫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广播 电视,报刊等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市容环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提高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卫的权利和爱护市容环卫设施的义务,对损害市容环卫的行为有权劝阻 制止和举报,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