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条,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罚没收人等渠道筹措,主要用于奖励独生子女家庭。第三十一条,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 增加婚假15天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 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 奖金、第三十二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 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以下优待。一。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不低于150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属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从个体工商管理费中解决、属农村村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的 从村,居,民委员会收人中解决。不足部分 由当地人民政府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列支.二.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发放扶贫贷款,社会救济款物以及提供项目 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农村在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调整责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时 独生子女按两个孩子计算份额,三 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时加发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但不得超过退休前本人的基本工资 独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也不收养子女的国家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百分之十的退休金.独生子女父母属企业职工的 由企业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或者通过其他形式。保证其退休时享受加发百分之五退休金的优惠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属农村村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赡养确有困难的、应当给予养老保障 并不得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县级人民政府制定 四,农村独女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除享受独生子女的优待外,从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中,另发给一次性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