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储备土地开发与利用。第十五条.储备土地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前期开发与利用,一、前期开发。在储备土地供应前.完成地上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的拆迁 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使之具备供应条件。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拆迁,安置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设 审计等部门核定后支付。二,土地利用。在储备土地供应前 依法将储备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出租、抵押或临时改变用途.第十六条,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财政,招投标中心等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第十七条、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对纳入储备的土地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管理 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