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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土地储备计划管理。第五条.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调控土地市场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第六条、土地储备实行计划管理 市土地储备.国土资源、规划。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 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第七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五、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计划.第八条,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用地规模,三 项目规划条件,四。土地前期开发的主要内容、五,成本测算、六。资金计划安排 七。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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