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2011年
  •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2023年修正
  • 海南省公共场所标识标牌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46/T 506.1-2020
  • 海南省旅游实景演出服务规范 DB46/T 494-2019
  • 海南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46-052-2019
  • 海南省公众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规范 DB46/T 502-2019
  • 海南省公共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 46-029-2014
  • 海南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附条文说明] DBJ 20-2012
  • 海南省暴雨预警等级 DB46/T 464-2018
  • 海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未按规定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原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解除土地收购合同。第三十条,原土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附着物,或者在交付土地时.擅自处理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有权要求其改正并继续履行土地收购合同.并可要求原土地使用权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第三十一条,原土地使用权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手续的 不影响收购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擅自占用和处分储备土地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地论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土地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索贿受贿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