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垃圾管理.第三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 防止垃圾污染环境,第三十九条.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管理.逐步推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分类投放和收集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倾倒生活垃圾 任何人不准从楼上抛撒垃圾 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应当及时拉运居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 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 生活垃圾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垃圾处理场。厂,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处置.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第四十三条.单位和个体业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和个体业户负责收集,拉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拉运.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垃圾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医院。疗养院 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由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理,第四十七条、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粪便收集和处置的统一管理,粪便的处理 应当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化粪池,储粪池的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清除,疏通、再分清责任 由责任者承担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