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城市垃圾管理,第三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防止垃圾污染环境,第三十九条 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管理,逐步推行分类投放、收集 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和收集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倾倒生活垃圾.任何人不准从楼上抛撒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应当及时拉运居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生活垃圾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垃圾处理场,厂.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处置,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十三条、单位和个体业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和个体业户负责收集,拉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拉运,第四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 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垃圾。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医院。疗养院 屠宰场,肉类加工厂 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由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四十七条 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固体废弃物 应当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 处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的规定 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粪便收集和处置的统一管理,粪便的处理,应当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标准 化粪池,储粪池的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清除 疏通.再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