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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城市垃圾管理,第三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垃圾的收集 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并逐步做到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垃圾 防止垃圾污染环境.第三十九条、居民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收集管理。逐步推行分类投放 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和收集的标准、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条,居民应当自觉维护居住区的整洁,按照规定倾倒生活垃圾、任何人不准从楼上抛撒垃圾 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一条,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应当及时拉运居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生活垃圾由符合资质条件的垃圾处理场。厂、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处置.垃圾产生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第四十三条、单位和个体业户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单位和个体业户负责收集,拉运或者委托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运输单位拉运。第四十四条.单位和个人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在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及时自行清运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清运 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五条,集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除垃圾 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六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由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理。第四十七条 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应当按规定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建筑垃圾和渣土排放的规定.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四十八条.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粪便收集和处置的统一管理。粪便的处理、应当达到无害化处理的标准.化粪池 储粪池的粪便外溢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清除 疏通.再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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