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二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 书面说明理由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调解、因故不能调解.确需延长期限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第五十四条,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的申诉或者消费者协会转交的投诉、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 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诉人或者消费者协会 第五十五条、仲裁机构可以在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简便,快捷地处理消费纠纷、第五十六条,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鉴定、检验 检测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约定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 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受理申诉.投诉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鉴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书面结论 鉴定.检验.检测费由经营者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 鉴定 检验。检测费用根据双方过错责任承担 不能鉴定.检验,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由经营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