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二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三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调解,因故不能调解,确需延长期限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第五十四条,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的申诉或者消费者协会转交的投诉 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 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并书面告知申诉人或者消费者协会,第五十五条,仲裁机构可以在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简便,快捷地处理消费纠纷、第五十六条、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鉴定,检验。检测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约定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受理申诉,投诉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鉴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书面结论、鉴定,检验、检测费由经营者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鉴定,检验,检测费用根据双方过错责任承担、不能鉴定 检验 检测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由经营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