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五十二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三条。消费者协会应当在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 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调解,因故不能调解 确需延长期限的。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第五十四条、有关行政部门收到消费者的申诉或者消费者协会转交的投诉.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并书面告知申诉人或者消费者协会。第五十五条。仲裁机构可以在消费者协会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办事机构,简便,快捷地处理消费纠纷,第五十六条,因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发生争议需要鉴定。检验,检测的,消费者与经营者可以约定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检测。双方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受理申诉,投诉的有关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检测、鉴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作出书面结论、鉴定。检验.检测费由经营者垫付。消费者提供等额担保,鉴定、检验,检测费用根据双方过错责任承担.不能鉴定,检验。检测的 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由经营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