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六条、从事供电 供水。供气,通信.邮政,有线电视。城市公共客运、殡葬等公用事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 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依法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按照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强制收取预付款.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经营者提供有偿服务时,应当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不得强制收费。经营者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法定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对计量器具及有关设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经营者不得限定消费者在其指定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服务.因使用不合格药品 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与诊疗护理无直接关系的药品或者进行无直接关系的检查。检验。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标准 按照依法核定的标准收费。并向患者出具载明收费明细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清单.收据或者发票,不得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者提高标准收费,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应当退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依法维护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中的知情权 隐私权,对患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监护人查阅.复印处方笺。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检查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等病历资料提供方便。未经患者或者其直系亲属,监护人同意 不得公开患者病情。第二十八条、美容.美发.保健业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服务用品、保证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并事先向消费者明示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美容、美发,保健效果,告知消费者注意事项,达不到约定效果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重作或者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以及其他不良后果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有毒 有害,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进行保鲜 抛光 着色.熏烤等加工处理和包装。从事餐饮。娱乐业的经营者 提供的食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饮用,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 第三十条。商品房经营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房的准确地址、建筑结构、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和共用分摊建筑面积 装饰标准,外部环境,公用设施 计价方式,付款方式。交付日期.产权办理等情况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二、将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三、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造成室内环境污染指数严重超标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未经买受人同意将该房屋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者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出卖的事实再次出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要求退房的。应当退房、一,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导致商品房质量 面积 结构。朝向,楼层。交付时间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二,商品房外部环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与经营者的承诺不相符、三.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为买受人办妥房屋.土地权属手续、经营者应当履行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房屋维修义务、在包修责任期内,房屋出现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经营者应当承担修理、更换 赔偿损失等责任,因消费者装修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第三十一条。住宅装修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书面约定装修的项目,标准。价格,数量。质量.期限等内容.并保证装修质量,按时完工.由经营者提供装饰材料的.应当书面约定装饰材料的名称,规格.等级、价格,数量等。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经营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必须返工的,应当在重新约定的时限内完成返工.返工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经营者应当履行物业管理合同,接受住宅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监督 不得损害业主利益 业主大会有权按照规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大会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第三十三条.从事非公益性或者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中如实告知课程设置 师资状况,学习 培训地点、教学设施,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受教育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退学要求之日起10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合法资格招收受教育者,二 在招生简章 招生广告中作虚假宣传.三、以虚构的保证就业等承诺诱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四。安排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从事教学活动.五.不提供能保障人身安全和符合教学要求的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和设施,六、以不正当手段迫使受教育者终止学业,经营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的。应当在受教育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退学要求之日起10日内 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受教育者或者其监护人未要求退学的、应当退还多收取的费用,第三十四条 从事保险业的经营者应当如实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经营者和保险经纪人在保险活动中 不得有强制 欺诈。隐瞒、诱导等行为,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三十五条。从事旅游业务的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签订旅游合同,约定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日程 等级标准.价格等提供服务.不得降低标准.不得强制,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转团.并团、不得变更合同约定的旅游线路,旅游时间、游览景点.交通工具 食宿等级,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增加或者减少服务项目或者降低服务标准,第三十六条,从事公路客运业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依法核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班次和车型运送消费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载,绕道。改变线路.中途停运或者更换车辆.不得超载。中途加价,中途甩客,从事航空.铁路运输.水路运输的经营者致使消费者不能准时出发或者正点到达的。应当及时告知消费者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七条、从事修理,加工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提供服务.按期交货、保证质量,提供服务时。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修理,加工所需要的零部件 材料。价格、期限等情况 经消费者同意,出具载明加工或者修理商品的名称、数量 项目、费用.交货日期等内容的凭证后.再作修理。加工,经营者不得偷换零部件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不得虚列修理项目或者谎称更换零部件 经营者对修理的部位应当予以包修 包修责任期不得少于30日 经营者承诺包修责任期多于30日的。从其承诺 包修责任期自商品修复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 从事洗染业的经营者 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的洗染质量,方式,价格。时限、具体要求等提供服务、可以书面约定洗染物的价值及赔偿标准 造成洗染物遗失.损坏.串染色。污染.变形等情形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九条.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时间等提供服务 并将全部照片。底片、数据资料交付消费者、拍摄 冲印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费用或者免费重作、经营者造成消费者胶卷,底片损坏或者丢失的 应当退还消费者冲印费用,并按照损坏或者丢失胶卷 底片价格的10倍予以赔偿。经营者造成消费者数据资料损坏或者丢失的、应当退还消费者冲印.制作费用,并按冲印.制作费用的3至5倍予以赔偿、消费者与经营者对具有特殊价值的胶卷。底片.数据资料事先达成保价冲印,制作约定的。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1、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消费者损失,第四十条。人才 劳务,婚姻 留学 房屋等中介服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约定服务内容.费用.违约责任等 不得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以欺诈 胁迫等手段从事中介服务.不得向消费者收取约定以外的费用,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应当退还服务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从事惊险性娱乐项目的经营者 应当具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技术条件,服务设备,必要的救护设施和人员,并制定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