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质碳酸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45/T 2053-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入院儿童基础评估规范 DB45/T 2168-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型活动气象服务规范 DB45/T 2153-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45/T 2111-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乡村 巷道建设规范 DB45/T 2063-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树脂型人造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45/T 2054-2019
  • 百色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说明
  • 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公园服务规范 DB45/T 2162-20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规范 DB45/T 2059-20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黄姚古镇景区服务规范 DB45/T 2015-2019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第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下列鉴定或者确认工作.一、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 二,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三。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四、工伤职工其他疾病与其工伤的因果关系的确认,五.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确认,六.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七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八,康复性治疗时间的确认.九。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或者确认,第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设立办事机构.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相应材料.一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 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四。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五,鉴定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提交死亡职工与供养亲属关系证明、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一,参加工伤保险的 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拖欠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再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没有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三。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能力鉴定费标准由自治区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