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以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 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 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四.提供无合法产权或者不具备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安置用房的.第四十二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不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擅自拆除房屋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拆迁.视情节酌情给予经济处罚。第四十三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违反评估规范,显失公平.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合同约定的评估服务费二至四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有关部门吊销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格证书.第四十五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二,未按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三 违法发布拆迁公告 造成不良影响的、四、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的。五.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第四十六条。违法拆迁造成被拆迁人损失的,违法拆迁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违法阻碍拆迁工作造成损失的。违法阻碍拆迁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