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县道。是指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主要乡 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县与外部连接的公路 二,乡道.是指不属于国道、省道、县道的乡际间,乡与外部连接的公路、三,村道 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 连接乡镇与建制村或者建制村与建制村的公路、四,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 养护农村公路和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农村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限高和限宽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