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商务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为了加强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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