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条。禁止使用电力.鱼鹰捕鱼和敲、作业 在特定水域确有必要使用电力或者鱼鹰捕鱼时,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 在重要鱼,虾 蟹.贝,藻类 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 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建造人工鱼礁的 必须经有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建造人工鱼礁、应当避开主要航道和重要锚地、并通知有关交通和海洋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定置渔业一般不得跨县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其网桩数量.作业场所 并规定禁渔期 海洋定置渔业。不得越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第二十四条.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鳗鲡。鲥鱼、中华绒螯蟹,真鲷、石斑鱼等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许可证件,方可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捕捞其他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的批准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五条。禁止捕捞中国对虾苗种和春季亲虾,因养殖需要中国对虾怀卵亲体的、应当限期由养殖单位自行培育。期限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鱼。虾、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 用水的、应当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 密集区 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渔业水域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渔业环境保护监测网,应当纳入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因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应当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在重点渔业水域不得从事拆船业.在其他渔业水域从事拆船业,造成渔业资源损害的.由拆船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