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 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超过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 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违反森林法和本条例规定 擅自开垦林地 致使森林 林木受到毁坏的 依照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 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 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二 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 的、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第四十三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四十四条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至50.的罚款,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第四十五条,擅自移动或者毁坏林业服务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原状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代为恢复 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