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植树造林。第二十四条、森林法所称森林覆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村旁 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 确定本行政区域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植树造林应当遵守造林技术规程 实行科学造林 提高林木的成活率 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当年造林的情况应当组织检查验收 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第二十六条.国家对造林绿化实行部门和单位负责制.铁路公路两旁 江河两岸 湖泊水库周围、各有关主管单位是造林绿化的责任单位 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各该单位是造林绿化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予以确认,第二十七条、国家保护承包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林木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未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承包造林合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