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 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 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 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 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 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 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 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 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