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 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 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 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 三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 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 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 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 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其他所得 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