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拍卖人 第十条 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 第十二条.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第十四条.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第十五条。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二 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 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第十六条,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第十七条、拍卖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拍卖业的自律性组织,拍卖行业协会依照本法并根据章程,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师进行监督,第十八条。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第十九条,拍卖人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第二十条,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第二十一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第二十二条,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 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第二十三条.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 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