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一节。拍卖人,第十条,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第十一条,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批准,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第十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由拍卖师主持。第十五条、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三.品行良好,被开除公职或者吊销拍卖师资格证书未满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拍卖师.第十六条,拍卖师资格考核.由拍卖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经考核合格的、由拍卖行业协会发给拍卖师资格证书。第十七条。拍卖行业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拍卖业的自律性组织,拍卖行业协会依照本法并根据章程.对拍卖企业和拍卖师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第十九条,拍卖人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第二十条,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第二十一条,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保密.第二十二条 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第二十三条。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 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