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药品供应保障。第五十八条,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 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 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第六十条,国家建立健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支持临床急需药品.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 满足疾病防治需求,第六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第六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国家加强药品分类采购管理和指导、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欺诈 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第六十三条,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用于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应急需要,第六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供求监测体系,及时收集和汇总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定期公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情况 第六十五条。国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 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编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促进区域内医用设备合理配置.充分共享、第六十六条,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