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药品供应保障、第五十八条 国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 可及 第五十九条.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 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 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国家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 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第六十条.国家建立健全以临床需求为导向的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支持临床急需药品 儿童用药品和防治罕见病,重大疾病等药品的研制.生产,满足疾病防治需求 第六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研制 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第六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国家加强药品分类采购管理和指导.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得以欺诈 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第六十三条 国家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用于保障重大灾情 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应急需要 第六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供求监测体系 及时收集和汇总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定期公布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情况,第六十五条.国家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 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技术的先进性 适宜性和可及性、编制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促进区域内医用设备合理配置 充分共享,第六十六条,国家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 康复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