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走私行为及其处罚第七条,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是走私行为。一,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 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三 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 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四、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 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 物品脱离监管的 五。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 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六、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一,明知是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的。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 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第九条,有本实施条例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没收走私货物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二.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未提交但未偷逃税款.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 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 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走私货物,物品等值以下罚款、三 偷逃应纳税款但未逃避许可证件管理,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的、没收走私货物 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专门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2年内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或者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 应当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责令拆毁,使用特制设备,夹层 暗格实施走私的。应当从重处罚。第十条。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 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的.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走私货物、物品的提取。发运。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 以走私的共同当事人论处、没收违法所得,并依照本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条.海关准予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的企业,构成走私犯罪或者1年内有2次以上走私行为的。海关可以撤销其注册登记,报关企业,报关人员有上述情形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