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有权依法检查 制止 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 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公路及公路用地上构筑设施 种植作物.禁止任意利用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者排放污水,第二十三条。在公路两侧开山、伐木、施工作业、不得危及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安全.第二十四条.不得在大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的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采挖沙石 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不得在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任意取土、采石、伐木。第二十五条,通过公路渡口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渡口管理规章,第二十六条,未经公路主管部门批准.履带车和铁轮车不得在铺有路面的公路上行驶.超过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物件不得过桥、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通过公路,桥梁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技术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兴建铁路 机场,电站。水库 水渠、铺设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公路 挖掘.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时、建设单位必须事先取得公路主管部门同意,影响车辆通行的,还须征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原有技术标准,或者经协商按照规划标准修复或者改建公路 第二十八条。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的技术标准 并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第二十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第三十条、在公路上设置交叉道口,必须经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设计。修建交叉道口,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第三十一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