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 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 不得进入路口,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 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 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 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二 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第七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 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 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四 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 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