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分局 外汇管理部.深圳 大连 青岛 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各外汇指定银行、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 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 携带证,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二 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 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5,其他特殊情况、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 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学习和培训 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以便贯彻执行.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 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外.汇。局海关总署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 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 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出.入境人员 是指出境 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短期内多次往返 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第三条、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第四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 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按以下规定验放,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 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 携带证 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对使用多张 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 海关不予放行.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 以下简称外汇局 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 验放.第六条,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 不需申领 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 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第七条,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第八条,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第九条。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 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 第十条。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 携带证,的 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 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第十一条,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第十二条 携带证 一式三联,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 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第十三条.出境人员遗失 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 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 字样。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并在补办的 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第十五条、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 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携带证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 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 携带证 资格的处罚、第十七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 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 关于加强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