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驻天津 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院校,各外汇指定银行,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 携带证 仍沿用1999年8月1日开始使用的,携带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印制,各外汇指定银行应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领取,二。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出境人员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 的外币现钞出境的,无须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出境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对属于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出境人员可以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 1、人数较多的出境团组.2、出境时间较长或旅途较长的科学考察团组,3.政府领导人出访。4、出境人员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金融条件差或金融动乱的国家 5.其他特殊情况 三。考虑到外币支付凭证和外币有价证券将纳入银行管理系统,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对出入境人员携带上述凭证和证券出入境。海关不再予以管理,四.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的各级机构应当组织对。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进行学习和培训 并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进行宣传 以便贯彻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和相关单位,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行,各直属海关应尽快转发所辖海关、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或海关总署监管司反馈 外.汇 局海关总署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外币.是指中国境内银行对外挂牌收兑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见附件1.现钞.是指外币的纸币及铸币 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备案。经营结售汇业务或外币兑换、外币储蓄业务的中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和外资银行及分支机构。出、入境人员,是指出境 入境的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当天多次往返、是指一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短期内多次往返.是指15天内出境或入境超过一次 第三条 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 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第四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申报外币现钞数额的、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见附件2。海关凭其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现钞申报数额记录验放。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 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 按以下规定验放.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 不需申领 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 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 若加盖银行印章的 携带证 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 海关不予放行、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六条,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 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按以下规定验放,一。当天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当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 海关不予放行,当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5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超过等值5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二。短期内多次往返的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须向海关书面申报、出境时海关凭最近一次入境时的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验放,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15天内首次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海关不予放行 15天内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时,可携带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1000美元,的外币现钞出境,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携出金额超过等值1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第七条,出境人员可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也可以按规定通过从银行汇出或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等方式将外币携出境外 但原则上不得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 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第八条 出境人员向银行申领。携带证,携带从自有或直系亲属外汇存款中提取外币现钞出境的,应当持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 有效签证或签注。存款证明向存款银行申请 购汇后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的 应当持规定的购汇凭证.向购汇银行申请,银行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向其核发 携带证、并留存上述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第九条 银行向出境人员核发,携带证,时。不得超过本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或购汇金额核发、携带证 银行核发的.携带证、每张金额不得超过等值10000美元 但可以低于5000美元。第十条。出境人员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的、应当持书面申请,护照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签证或签注,银行存款证明,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外汇局审核出境人员提供的材料无误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其核发、携带证、并留存书面申请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5年备查,第十一条。携带证、应盖有,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或、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并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第十二条,携带证,一式三联.原、携带证 是由银行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联由签发银行按月交当地外汇局留存.第三联由签发银行留存。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第一联由携带人交海关验存。第二。三联由签发外汇局留存 第十三条,出境人员遗失.携带证,原,携带证,是由银行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第八条规定的材料到原签发银行申请补办。原签发银行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材料无误后。向其出具,补办证明,见附件3.出入境人员凭银行出具的。补办证明.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银行补办,携带证,银行应当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字样 原。携带证、是由外汇局签发的,应当在出境前.持补办申请以及第十条规定的材料向原签发外汇局申请 外汇局应当审核出入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原留存的材料无误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并在补办的,携带证.上加注.补办 字样,禁止外汇局和银行在出入境人员出境后为其补办.携带证 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在每月终了5日内.将上月签发,携带证,的情况,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见附件4。报送所在地外汇局。第十五条,各外汇局应当汇总辖区内外汇局和银行签发,携带证.的情况,并在每月终了10日内以,携带外币现钞出境统计表。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第十六条。银行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出入境人员核发 携带证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银行 由外汇局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直至取消其签发,携带证。资格的处罚。第十七条。出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海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八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汇票,旅行支票。国际信用卡,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支付凭证以及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有价证券出入境,海关暂不予以管理,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 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