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事故等级,第八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二、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三。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的。三,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的 四 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二。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的.三.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的、四,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的。五。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的,第十二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除前款规定外。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可以对一般事故的其他情形作出补充规定,第十三条,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