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 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按规定登记的,二 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四、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五、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第三十八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二,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作风粗暴 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第三十九条,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 应当告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