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二.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为而不作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三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 四,拒不执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作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第三十七条.司法行政机关在受理.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收到的信访事项未按规定登记的,二,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的.三.未在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信访事项的,四,推诿 敷衍 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的,五.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第三十八条,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 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二 对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打击报复信访人的 第三十九条 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无效的、应当告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