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纳税申报、第三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经税务机关批准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数据电文方式 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第三十一条,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 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纳税人采取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 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 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 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 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第三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 资料 第三十六条,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 需要延期的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 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