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设立登记、第三十六条 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三,有稳定的场所。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五 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七,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八 住所证明。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第三十八条。批准事业单位设立的文件种类如下,一,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二。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三,举办单位决定设立的文件。四、其他批准设立的文件、第三十九条。事业单位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名称,二、宗旨和业务范围,三、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四,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五 章程的修改程序,六.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七,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住所证明,一,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二、使用租赁房屋的 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三.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 四,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五 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第四十一条 因合并,分立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第四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号。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四十四条。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的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办资金.住所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