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者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授出权益,授予权益,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行使权益,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分次授出权益。分次授权 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 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分期行使权益、分期行权、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除限售 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分期行权的行为.预留权益 指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时未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定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日或者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限售期、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标的股票交易均价,标的股票交易总额、标的股票交易总量。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 少于.不含本数、第七十三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原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 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