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者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授出权益、授予权益 授权 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行使权益.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售 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分次授出权益。分次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 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分期行使权益.分期行权,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除限售。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分期行权的行为、预留权益 指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时未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定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日或者授权日 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 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限售期 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标的股票交易均价、标的股票交易总额,标的股票交易总量。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第七十三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国家有关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151号。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