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者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授出权益、授予权益、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行为,行使权益,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分次授出权益,分次授权 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行为。分期行使权益,分期行权,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除限售.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分期行权的行为,预留权益,指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时未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定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日或者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限售期、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标的股票交易均价。标的股票交易总额、标的股票交易总量,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 低于、少于 不含本数 第七十三条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公司字,2005 151号 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