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附 则,第七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者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授出权益、授予权益、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 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行使权益。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行使股票期权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分次授出权益 分次授权.指上市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向已确定的激励对象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为、分期行使权益。分期行权 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安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期解除限售、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分期行权的行为 预留权益。指股权激励计划推出时未明确激励对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定激励对象的权益.授予日或者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的日期 授予日。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限售期,指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的期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授予价格 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标的股票交易均价,标的股票交易总额 标的股票交易总量,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第七十三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国家有关部门对其有特别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第七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第七十五条,本办法自2016年8月13日起施行。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证监公司字。2005 151号,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