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 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 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九条,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