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或者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批准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行为的、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贪污、挪用,截留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私分,挪用.截留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