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 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二。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 或者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支付、或者截留 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向地方人民政府建议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新建项目未经交工验收合格即开放交通的 由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第四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第五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转包、违法分包等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