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集体合同审查,第四十二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 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第四十三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属地管辖,具体管辖范围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中央管辖的企业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或劳动保障部指定的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四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下列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一、集体协商双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二、集体协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是否与国家规定相抵触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送达双方协商代表、审查意见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名称.地址,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时间 三.审查意见.四、作出审查意见的时间,审查意见书.应当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的事项经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根据本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将文本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第四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四十八条,生效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自其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的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第四十九条 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书面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调处理申请。未提出申请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协调处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