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 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 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所称专项集体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第五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 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 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 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