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 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 公开和便民、第四条 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