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 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 场 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 诚实信用。公平竞争,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 公正 公开和便民、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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