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一 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原则.第四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负责、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 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第五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海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第七条.海关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海关加强与食品安全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境外食品行业协会、境外消费者协会等交流与合作,营造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际共治格局,第八条,海关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